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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进行时】-2023年11月12日-11月13日就业信息汇总

1.2024年江苏省扬中市引进优秀青年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育人才招引力度,拓宽教育人才来源渠道,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扬中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0名优秀青年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国内外各高校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121日至2005113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具备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应届毕业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表要求。

6.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为2024年毕业且在12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为2024年毕业且在12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7.具体引进的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江苏省扬中市引进优秀青年教师岗位表》(附件1,下简称岗位表),专业条件要求参照《2024年江苏省扬中市引进优秀青年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应聘报名、考试

本次人才引进在引进计划内,实行一次公告、多次报名的办法进行。针对我市岗位需求特点,安排在相关高校开展报名工作,具体的报名活动将在本公告发布网站另行发布报名通知。

㈠报名

1.每次报名活动通知将明确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现场报名时间为1天;网上报名时间自报名通知发布之日起,至现场报名前一日下午5:00结束,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

2.报名材料

有效期内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等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种荣誉、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2024年江苏省扬中市引进优秀青年教师报名表》(附件3,下简称报名表)1份。

以上材料将作为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请应聘者认真准备,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报名材料须与报名表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3.网上报名者须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表,将报名材料原件转换或扫描成PDF格式,和报名表一起,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到单位报名邮箱,邮件命名规则:岗位代码+××大学+姓名+手机号码,办理预报名手续。报名邮箱为:yzjyjrsk@163.com,联系电话:0511-88323215

网上报名者必须于现场报名当日下午5:00前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详见现场报名通知)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将取消后续的综合评价和面试资格。

㈡岗位核减、取消

本次人才引进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2,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全部报名活动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z.gov.cn/)、扬中教育信息网(http://edu.yz.gov.cn/)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㈢综合评价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主要针对应聘者的在校学习情况、任职情况、奖励情况和专业素养等进行综合分析评判。以引进计划数5倍的比例,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引进计划人数之比等于2-5倍比例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综合评价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综合评价入围人选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扬中教育信息网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

㈣面试

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方式进行(由试讲和答辩两个部分组成,分别按70%30%计算面试成绩),面试采取百分制,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计算。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在5个工作日内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扬中教育信息网上公布,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到所有参与考生,请应聘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四、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

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面试成绩同分,则加试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以及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市教育局报市人社局审核。如递补,递补规则同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的规则。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合格的毕业生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和入职承诺书。逾期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承诺书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岗位。

五、考察、公示及聘用

用人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以及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时,是否递补以及递补规则同体检递补规则,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扬中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高中语文教师(一)、高中语文教师(二)、高中数学教师(一)、高中数学教师(二)、高中英语教师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面试成绩相同者,加试确定选岗顺序;按规定推迟体检的人员,选岗顺序调至本岗位最后;选岗后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递补人员直接聘用到缺额岗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1231日前未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未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或在20241231日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凡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符合学科和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新录用教师须在扬中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五年(含试用期),其中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不得再次应聘本系统。

新录用教师入职后,考核优秀者,可纳入优秀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享受相应人才政策。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市教育局人事科0511-88323215,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511-88355880、市教育局0511-88323813、市委组织部0511-88360233、市人社局0511-88395299

本招聘公告由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3.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南省教育厅直属、中南地区唯一一所全面对接石油化工行业产业集群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岳阳,前身为1978年成立的湖南长岭石油学校。学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高校、湖南省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和中石化等央企定点人才培养供应基地。学校建立有中南片区唯一国家级应急救援演练仿真培训基地、国家二级安全培训机构,拥有石化企业各岗位群所需全部技能鉴定资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3,招聘计划27,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1120日至20231128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2023年公开招聘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本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证件照(身份证号码命名),JPG格式;

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可入围面试后提供);

《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本人手写签名)(附件2);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应聘人员需提供证明材料(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时间须在2023731日以后。

获奖和相关业绩材料。应聘A类岗位还需提供代表性奖励证书等(不超过3,没有的可不提供)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10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须注明工作岗位、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工作单位行政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202310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准考证领取时间在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2.复审

采取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请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A类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BC类岗位: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下一轮考试。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考试具体事宜在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考试

1.开考比例

A类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BC类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A类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考核采取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10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试讲主要测评应聘者人员专业知识、教学与科研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双师技能、社会服务能力,总分100;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沟通能力、语言表达和气质仪表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和素质,总分100分。

(2)B类岗位:采取笔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总分100分。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人员。试教采取授课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3)C类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总分100分。

C1C2C3岗位主要测试岗位相关知识内容;C4C5岗位主要测试学生管理相关知识内容。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处理问题的能力,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试教、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试教、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B类岗位的以试教成绩排名为准,C类岗位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730-3066069,13397502927(组织人事部)

监督电话:0730-3066013,17769305215(纪检监察处)

4.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要求,经研究,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决定为所属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yu.gov.cn/)、赣榆教育专题网(http://www.ganyu.gov.cn/gyjy)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1111日至20051231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12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12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九)具备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也可参加应聘。其中应聘A01A02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聘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应聘A03-A34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其余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20248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十)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连云港市赣榆区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赣榆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安排

本次招聘按顺序分三站进行:

第一站:东北师范大学

第二站:陕西师范大学

第三站:江苏师范大学

每一站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报名截止,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按公开招聘相关要求确定拟招聘人数并组织考试。前一站招聘后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以此类推。

各站的招聘岗位开考情况和招聘后岗位空余情况将及时在赣榆教育专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报名事项及资格审核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负责。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网络报名:公告发布次日09:00开始接受报名(节假日不休息),每一站资格复审前一天1200网络报名截止。

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赣榆区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等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须在本站报名结束前向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电话:0518-8621268615261329530

2.现场报名:资格复审当天相应时段内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携带《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3,以下称《报名表》),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复审地点现场报名。

(二)资格复审

网络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到招聘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1.时间及地点

第一站:20231125日上午9:00-11:30到吉林省长春市国际会展中心(长春市会展大街100号)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所属各学校公开招聘展台参加资格复审。

第二、三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系统里打印的《报名信息表》或《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人员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按资格条件中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及材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应聘人员经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如对资格复审意见有异议,须在本站资格复审结束前向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采取网络报名的人员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部分紧缺、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申请,经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报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赣榆教育专题网公布。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电话通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赣榆教育专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3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63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46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和素质,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负责,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赣榆教育专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应聘A01A02的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聘用之日起3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应聘A03-A34的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其余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20248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相对应教师资格证书,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十、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监督和举报

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6316291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6229831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5.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秦皇岛市第三中学等5所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的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市直属学校2023年度招聘计划及岗位空缺情况,秦皇岛市第三中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5名、秦皇岛市第五中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2名、秦皇岛市实验中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4名、秦皇岛市新世纪高级中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4名、秦皇岛市山海关第一中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招聘方式。在秦皇岛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组成招聘工作小组,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设置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31110日)、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要求

  1.秦皇岛市第三中学等5所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要求详见《秦皇岛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选聘专任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2.招聘岗位中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31110日在秦皇岛市教育局网站、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1117日到20231121日。

  2.报名方式:将相关证明扫描后压缩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压缩包内容包括以下电子版或扫描件:

  1)《秦皇岛市教育局2023年公开选聘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

  4)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学生提交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或其他具有权威性的证明材料,已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学生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两项证书。

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应聘学科+姓名+毕业院校

  秦皇岛市第三中学邮箱:qhdsz2007@163.com

  秦皇岛市第五中学邮箱:qhdwzbgs2022@163.com

  秦皇岛市实验中学邮箱:qhdsyzx1996@163.com

  秦皇岛市新世纪高级中学邮箱:qhdxsjbgs@126.com

  秦皇岛市山海关第一中学邮箱:syzbgs@shgyz.com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依据发布的招聘公告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接到通知。

  5.其他:本次招聘岗位不设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

  (三)资格复查。

  在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等有关材料原件。凡本人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复审时间:202311288:30-16:00

  地址:秦皇岛开放大学(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山大街373号)教学楼2号楼

  (四)面试考核。在秦皇岛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试讲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02311298:30开始进行面试考核工作,地址:秦皇岛开放大学(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山大街373号)教学楼2号楼。

  1.试讲(满分100分)。招聘公告中公布试讲范围,当天通知应聘人员试讲内容。应聘人员抽取试讲顺序,按照顺序进行试讲,每人不超过10分钟。

  2.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应聘人员试讲结束后开始结构化面试环节,由评委根据试讲内容对应聘人员进行提问,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语言表达、专业基础等,每人不超过5分钟。

  面试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即面试考核成绩=试讲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两位。如面试考核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3.选用意向结果通过当面通知或电话通知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五)体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做好保密工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提请毕业生毕业院校协助对其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出具考察证明。被考察人员须提供公安部门(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拟聘人选确定、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写出书面报告,填写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连同拟聘人员面试考核结果、体检和考察情况等材料由秦皇岛市教育局审核后,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证明符合所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证件等均可提供扫描或拍摄的电子版),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其中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如有岗位没有合适人选,招聘单位将对空余岗位进行新一轮招聘,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本方案由秦皇岛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秦皇岛市教育局:陈老师0335-3865107

  秦皇岛市第三中学:王老师18603390005

  秦皇岛市第五中学:杨老师18533511105

  秦皇岛市实验中学:王老师18033501777

  秦皇岛市新世纪高级中学:罗老师13633359182

  山海关第一中学:张老师18533522968

  监督举报电话:0335-3965615秦皇岛市教育局组织宣传科(工委纪委)

6.2024年龙泉市教育系统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引进教育系统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计划共21名,具体岗位、人数和资格要求等详见附件12024年龙泉市教育系统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要求。

4.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须在20249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余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20231118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龙泉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委培生、龙泉市内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6.符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其他规定。

三、引进的组织、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测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引进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20231118日上午9:00—11:30,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省2024届高校毕业生师范类专场招聘会现场(浙江师范大学东体育场)。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2024年龙泉市教育系统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式一份;

本人身份证;

③2022年、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协议书》;

师范类证明(师范生需提供);

学业成绩单;

有关荣誉证书;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按上述顺序装订。

(二)资格审核

引进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

1.符合条件人数不足岗位计划数3倍的(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岗位符合条件人数不足岗位计划数2倍的),由龙泉市教育局商中共龙泉市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是否核减、取消岗位或是否开考。

2.符合条件人数在20人及以下的岗位,符合条件人员均入围面试。面试时间:20231118日下午(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3.符合条件人数超过20人的岗位,通过笔试(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并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后,若有放弃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代码为07的岗位若无人报考,其计划数追加给代码为03的岗位;代码为17的岗位若无人报考,其计划数追加给代码为15的岗位,追加后的岗位开考比例按上述第1点执行。

5.报考人员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测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

代码为040506141516的岗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技能测试形式进行,各占50分。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代码为131718的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其他岗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形式。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人员按下列公式合成总成绩:

1.经笔试和面试的:

代码为040506141516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模拟上课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60%

代码为131718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6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模拟上课成绩)×60%

2.未经笔试直接面试的:

代码为040506141516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模拟上课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

代码为131718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其他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模拟上课成绩)。

然后根据总成绩按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总成绩相同的,经笔试和面试的岗位,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未经笔试直接面试的岗位,则另行组织加试。

若引进岗位总成绩合格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数,则以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放弃体检、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龙泉市政府网公布。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本次引进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在龙泉市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1年)。

四、其他事项

1.学历和学位所对应的专业均需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2.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测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引进工作结束,确保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引进单位。

3.本次引进专业设置及审核参照附件3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4.本次引进工作的有关事项将在龙泉市政府网(http://www.longquan.gov.cn/)公布公示,请予关注。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龙泉市教育局  05787768067、(05787752107

监督电话:龙泉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578776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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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动自驱,乐于拥抱变化和挑战,成就动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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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过对项目全周期的收益预测和实际动态监控,跟踪项目投后资产管理,进行投后评估和策略调整,帮助实现组织资产盘面持续优化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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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严格专业限制,理工科、经济学类等专业优先;

2、对数字敏感,具备良好的系统性分析、思考总结能力,有研究精神;

3、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与人际敏感度,有全局意识;

4、主动自驱,乐于拥抱变化和挑战,成就动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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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yu15@longfor.com

简历命名:

【姓名】-【学校专业】-【经营管理/投资拓展仕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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