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华侨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公告(华中师范大学场次)
中山市华侨中学是隶属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完全中学,是中山市直属公办重点中学,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位居粤港澳大湾区,学校占地310余亩,拥有高中部和初中部两个校区。现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教职员32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符合报考条件的2024年中山市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可不受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限制,但专业或专业方向须与招聘岗位一致。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
(二)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直属学校招聘管理模块(网址:https://jyrc.zsedu.net)进行报名操作。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上填报,须亲笔签字确认并上传);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方向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等);
4.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教师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在编教师拟聘人员须提供拟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应遵守契约精神,原则上只能与本市一所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四)报名要求
具体报名注意事项详见报名系统中的《报考指南》。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可通过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处于返回修改状态的人员务必于11月15日17:00前修改上报,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六)现场资格确认
初审合格者须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时间:2023年11月16日9:00-17:30
地点设华中师范大学附近,详细地点在中山市华侨中学门户网站另行通知。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交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现场资格确认者方能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打印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11月17日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地点设在华中师范大学附近(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主要测评基本能力,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3.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上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11月21日以电话方式通知。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于2023年11月22日在中山市华侨中学门户网站发布。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
化学实验员岗位(岗位代码:24G102708)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专任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4G102701-24G102707, 24G102709)采用试教+答辩的形式。
面试重点考查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从业潜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
4.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中山市华侨中学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5.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6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7.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中山市华侨中学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合格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化学实验员岗位(岗位代码:24G102708)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专任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4G102701-24G102707, 24G102709)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执行。
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将以电话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华侨中学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
6.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7.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要求详见附件。
(三)专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原则上需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如报名时无法提供,须提交《个人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有拟聘人员须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四)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六)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八)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8700302。联系人:胡老师
投诉电话:0760-88722683。
二、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参加2023年“黑龙江人才周”招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建设发展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各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详见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hlcp.com.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详见《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参加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符合我校发展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为学院建设发展做出贡献。
(三)应聘人员应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学历、学位要求见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中各岗位具体要求,每个岗位各层次学历所学专业需一致或相近。
(五)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2日之后出生)。
(六)应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岗位人员应为新疆籍维吾尔族,能熟练使用双语(汉语、维吾尔语)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七)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八)其他条件见公开招聘计划表中各岗位具体要求。
(九)服从学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11月17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在主页下方公开招聘专栏报名系统中注册用户并登录后,结合发布的岗位招聘计划和自身报考条件,依次点选岗位类别—招聘专业后进入报名信息填报页面,准确填写报名资料。
3.报名提供材料:
(1)《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参加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参加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需签字、加盖公章)。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或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校公章;有国(境)外院校学习经历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名思政课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的电子材料需按照提交材料顺序编排序号,一项内有多个材料的,按照1.1,1.2……格式提交。提交材料缺少要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应聘者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者使用照片须为白底证件照。
(6)应聘者须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并确保联络顺畅。公开招聘工作开展期间因联系方式无效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及时与之联系所产生的不良后果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7)招聘工作开展期间,应聘者须密切关注学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的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严格按照发布信息中的时间、地点、程序及相关要求应聘。因个人未及时关注学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的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所产生的不良后果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学院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
1.审查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11月17日。
2.审查结果查询:应聘人员可在2023年11月2日至11月19日期间登录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个人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其中报名登记表(附件2)、《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参加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
(四)考试
1.根据本次“人才周”活动政策,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可直接考察,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教师岗位采用试讲、答辩方式考核;专职辅导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演讲+答辩)。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2.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满分100分。教师岗位:总成绩=试讲成绩×60%+答辩成绩×40%;辅导员岗位:总成绩=答辩成绩×60%+演讲成绩×40%。教师岗位和辅导员岗位总成绩折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总成绩发布方式:总成绩于面试全部结束后在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公布,公示期3个工作日。
4.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教师岗位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辅导员岗位以答辩成绩高者优先。当同一岗位考生两种考核方式分值完全相同时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5.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为准。
(五)体检与考核
按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应聘人员须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时,招聘计划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录取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学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六、聘用与待遇
被录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院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七、纪律要求
学院纪委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对教职工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有徇私舞弊行为,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有关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1个月内到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学院签订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二)新入职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入职前,须按时转递个人档案。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硕、博)原件等材料。
(四)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九、特别提示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本次招聘考试的教材,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本次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十、联系方式
电话:0452-8085616 0452-8085647
联系人:李老师 张老师
监督电话: 0452-8085620 (学院纪检监察处)
地址: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纺化路1号
邮编:161000
本公告由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三、东台市2023年下半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大优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经研究,决定江苏省东台中学、东台市实验中学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学科教师。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各学科教师共1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江苏省东台市2023年下半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7日至2005年11月8日之间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4.志愿在东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5.学历专业要求见《岗位表》,并持有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6.具备胜任相应教师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7.学历、专业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岗位表》。
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8.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在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相关高校网站以及“东台教育”、“东台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拟于各高校设置报名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序号 | 时间 | 学校 | 地点 |
1 | 2023年11月7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 南京师范大学 | 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学行楼601 |
2 | 2023年11月8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 扬州大学 | 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N101 |
3 | 2023年11月8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 江苏师范大学 |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8号楼J102 |
报名现场联系电话:15061199028。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①《东台市2023年下半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②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照片1张;③居民身份证;④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未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现场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及未缴纳社保承诺书;⑤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交有效期内的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相关材料,且须于正式上岗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⑥《岗位表》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现场资格审核。审核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设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资格合格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转入下场次招聘,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注意事项:
(1)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3.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总分100分,设合格线60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仪表举止等综合能力素质。面试为10分钟微型课,准备时间30分钟。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所有场次报名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确定,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同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现场签定就业协议。面试成绩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
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签订的协议失效。
5.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将在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以及“东台教育”“东台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聘用、入编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台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政策咨询电话:东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15-85100511。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3.应聘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资格不合格,随时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第十、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5226544、89561023。
四、2024年宁海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的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甬教人〔2008〕1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师资队伍实际,决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高学历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教师30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和专业要求等详见《2024年宁海县公开招聘高学历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教育工作。服从分配,愿意为宁海教育事业作贡献。
2.身心健康,符合从事教育工作需要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3.具备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要求。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本科或研究生专业与招聘学科相符,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不限师范类别,不限户籍。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签订劳动合同的,须取得原单位同意后才能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现场报名地点:长春师范大学学工楼111室(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线677号)。
2.报名时须提供材料: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所需材料:《2024年宁海县公开招聘高学历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份,贴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一份。
(2)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所需材料:《2024年宁海县公开招聘高学历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份,贴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一份。
(3)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仍未毕业的须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
(4)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签订劳动合同的,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表、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请按上述顺序装订。
3.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将根据提供的材料,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审核通过,确定为考试对象;审核未通过的,向考生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4.符合条件的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若有虚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二)考试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现场报名时通知。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招聘学科岗位均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不足招聘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同时签订就业意向书。
(三)体检
宁海县教育局组织统一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核。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核
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核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核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弃考核者,须向宁海县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海县教育局、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凭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荣誉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等到宁海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到。
2.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解除原聘用(劳动)合同;2个月内未解除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3.宁海县教育局审核拟聘用人员档案,如符合招聘条件,报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4.被聘用人员按规定须实行五年服务期。
5.试用期内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包括身体、心理不符要求)的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届时取消聘用。
6.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届时予以解聘。仍未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届时予以解聘。
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7.若发现被聘用人员存在与报考条件不相符,或提供材料失实等情况的,已签订协议和已办理的各种聘用手续均无效,予以解聘,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属于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不得录用情形之一的;
(2)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有舞弊行为的,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不按时报到,不服从分配的;
(4)公示有异议且查实有问题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五、递补规定
(一)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均在本次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二)因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核的,均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若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递补人员名单在宁海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六、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的教师由宁海县教育局统一分配。
2.拟聘用人员直接分配在街道学校。
3.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4.本公告由宁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4-65259687、65259627
监督电话:0574-65259620
五、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下半年第二次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我区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有关规定,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将第二次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2024年应届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和2024年应届四川省生源教育部属公费师范生。
(二)报考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应聘者必须已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中,2024年毕业的应届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4.年龄: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要求,时间计算至2023年11月10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开除处分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10日
②现场报名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锦江区静安路5号)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宣讲厅二。
(2)网络报名
①报名方式:凡符合此公告考核招聘条件的,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单位相关要求和联系方式,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邮箱主题格式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并电话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完成网上报名(招聘单位联系人信息详见附件1)。
②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到学校现场招聘结束止。
网络报名人员应于2023年11月10日到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锦江区静安路5号)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宣讲厅二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所需材料要求
(1)《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下半年第二次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现场报名时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附学信网学历或学籍查询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温馨提示:尚未毕业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或就业推荐表等,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自荐资料1份。
(4)用人单位结合报名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印证资料。
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二)综合测试
1.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才能参加综合测试。
2.成绩并列的考生予以加试。
考核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核成绩或考核资格的人员、未参加考核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和聘用对象。
(三)体检
根据综合测试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考察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拟招聘人员情况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及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聘用后,聘用人员为部属公费师范生的,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其他聘用人员在龙马潭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限内不得流动,并遵守龙马潭区对服务期的其他规定,聘用合同将明确违约责任,若有违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事项
(一)考核招聘过程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上予以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报考者本人原因造成无法与其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四、纪律与监督
(一)纪律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和成绩。在考核、体检、考察、档案审查环节中和聘用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签约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公告由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招聘岗位进行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0830-2522061。
监督举报电话:0830-2739773。
六、天津市西青区2023年教育系统“引才计划” 校园招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有关规定,为优化教育系统人才结构,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育人才队伍,实施天津市西青区教育人才“12351”引才计划,经研究,决定赴外省市设点公开招聘35名教育系统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中学语文教师8名;中学数学教师10名;中学英语教师8名;中学物理教师2名;中学地理教师3名;中学思政教师4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2024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8日至2005年11月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8日至2005年11月8日出生);
5.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则上要求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证书和学位证书;
7.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取得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5.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6.除2024届毕业生外,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西青区2023年教育系统“引才计划”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报考人员从2023年11月1日开始,通过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网址:http://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jyj/fdzdgk/zdmsxx/)查询招聘公告。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且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将在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网站对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通过名单进行公示,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关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的考试通知。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即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即资格审查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地点:西安市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活动中心);
亚朵轻居酒店西安大学城店(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919号万科生活广场C座)。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
工作时间:9:00—11:30;14:00—17:00
(3)改报时间:2023年11月13日9:00—17:00
改报方式:将通过电话联系考生由邮箱发送改报报名表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表(现场填写);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③学生证(复印件);
④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一张;
⑤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⑥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如中共党员证明、教师资格证证书、普通话证书等)。
以上材料(报名表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费用45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按相关规定减免考务费用。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缴费要求等以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网站通知为准)。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上时间、地点为准,请务必准时到场,迟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模拟授课内容为报考学段、学科教材,重点考查报考人员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教学人员应具有的基本素质。
面试和笔试结束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考生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公告发布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
体检由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由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拟聘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部门、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及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
五、有关要求
拟聘用的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在聘用前收取拟聘用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进行统一审验,提供虚假证件、证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研究后,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奖励政策
为深入落实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大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针对引进的教育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后,“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类高等院校师范专业、世界大学排名前50名高校的全日制本科、硕士毕业生以及国(境)内外高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5万元引进奖励。
七、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考务工作相关人员,凡利用考务或考试工作之便,为报考人员舞弊提供便利的,取消工作资格,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反报名、考试纪律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22-27392509
监督电话:022-27393249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未尽事宜,以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七、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五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是广东省唯一轨道交通类公办高职院校,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是华南地区轨道交通行业企业员工培训的重要基地。现有科教城、执信南等多个校区。详细资料请查阅学校官方网站(https://www.gtxy.cn/)。
二、岗位要求
具体详见《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五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岗位条件中提及的专业名称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各岗位的资格条件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具体说明如下:
1.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可报考相关岗位。
2.年龄条件:按岗位需求表。其中35周岁以下为1988年10月1日之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93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3.招聘人员类型:不限,不限是指2023年毕业生和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均可。
2023年毕业生是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必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申请进行相近专业认定。相近专业认定需填写《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附件5),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由学校审核认定。
4.所有全日制在读期间(含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兼职、社会实践经历一律不计算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等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6日9:00起至2023年11月10日16:00止,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名。每位应聘人员每次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同时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2)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特别是“附件上传”环节,务必按《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复核材料一览表》(附件3)要求将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上传至系统。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系统中填报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均将留存,用于资格审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后试用等环节,务请认真、慎重、完整填写。
(3)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资格初审
系统将自动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系统自动反馈审核结果,以准考证开始打印日审核结果为准,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阶段不进行人工审核,如出现实际所学专业或其他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网上确认安排
(1)网上确认时间:2023年11月11日9:00—2023年11月13日17:00(确认时间结束后将关闭系统)。
(2)网上确认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选择所报职位并确认参加考试。
(3)网上成功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笔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应聘人员才能参加笔试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6.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试确认的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2023年11月22日9:00起可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在打印期内及时打印并妥善保存,逾期未打印的,不再补打。
(二)考试
1.考试形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环节。
2.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合格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首次报名未达开考比例的,按穗人社发〔2013〕108号文规定,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
3.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60分。所考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从事该岗位工作的基本知识、素质和能力;申论。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初审人员将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4.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按笔试成绩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在分数合格者中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面试人数达不到1:5的招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及心理测试
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及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分数,不作为是否录用的依据)。具体方式及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留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等信息。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资格复审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方式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无法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或后续环节。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及《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复核材料一览表》(附件3)所要求的个人资料的原件。所提交的材料须与《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提交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或因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岗位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学校人才招聘网站公布。
(3)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主要围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通过专业理论技术答辩、实操(授课或技能实践)等形式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应变、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其他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4)面试成绩
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于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5.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综合成绩作为此次公开招聘的最后录用分数,考试综合成绩超过80分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含60分)者方可录用。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高低不能区分先后顺序的,则加试专业能力测试。
(三)体检
对达到80分及以上者,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合格方能录用。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不予录用,学校可根据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的分数高低在合格人员中等额递补,但因怀孕等法定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延期体检。
(四)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学校通知考生考察工作开始之日起,考生超过5个工作日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未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等),或考生所在单位超过30天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视为考生放弃考察。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index.html)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学校将组织复查,根据复查结果决定是否录用。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本岗位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员,是否递补可由学校根据情况进行决定: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六、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所聘岗位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七、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未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者,不得参加。
(三)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本批次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中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协议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咨询电话(彭老师):020-86020403
监督投诉电话(史老师):020-86423910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50 14:30-16:30
八、北部湾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北部湾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北部湾大学是一所以工学、理学、管理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枢纽城市、北部湾经济区滨海城市——钦州市。具有岭南风格、滨海风光、东南亚风情特色的3A级景区校园,为师生员工提供了良好的教学、科研、学习和生活环境。
北部湾大学前身为1973年创办的钦州地区师范学校;2006年2月,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钦州学院;2018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8年11月,教育部批准在钦州学院基础上设立北部湾大学;2021年9月,学校成为广西2021—2025年立项建设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B类)。学校现有本科专业5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其中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
学校设有18个教学单位,建有国家科技小院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特色专业、创新创业改革示范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平台70多个。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44名,具体岗位要求见《北部湾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第二批)》(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截至报名首日须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被各有关机关列为失信人员,且还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9.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1.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北部湾大学官网(www.bbgu.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北部湾大学官网(www.bbgu.edu.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要求
1.投递电子报名材料。投递电子报名材料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11月8日。应聘者须提前登录北部湾大学官网(https://www.bbgu.edu.cn)下载《北部湾大学应聘人员材料》《北部湾大学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等表格模板,按照《应聘材料制作要求》(附件5),将报名材料以“岗位名称+姓名”的方式命名,通过电子邮件投递至北部湾大学人事处电子邮箱wdrscrsk@bbgu.edu.cn。
2.现场核验材料确认报名。北部湾大学人事处对电子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在北部湾大学官网公布资格初审结果、可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的人员名单和现场确认报名相关事项。现场核验材料和确认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至16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地点在北部湾大学1号教学楼,逾期不再受理。应聘者须准备好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核验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并上交复印件(一式一份),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应聘人员材料,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毕业证、学位证(境外〈含港、澳、台〉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服务中心认证材料),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须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请应聘人员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按照《应聘材料制作要求》(附件5)装订成册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应聘材料交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并由应聘者本人亲笔签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
3.报名要求:每个应聘者只能报名一个岗位,多报岗位或不按要求填报信息表者,均视为报名无效。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11月1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4.考试收费: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将根据应聘者的报名信息和材料比照岗位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核,遴选考生。开考前在北部湾大学官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核、可参加考试的人选。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报名比例需达到1:3的开考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岗位,经学校核准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例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开考。
其余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增加招聘计划或延长报名时间等情形的,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发布变更公告。
(三)考试
招聘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招聘管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招聘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各岗位考试方式在招聘岗位信息中明示。
1.笔试。主要测试有关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规范、政治与社会知识和北部湾大学基本校情校史知识等。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合格)。辅导员岗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50%。
管理岗、教师岗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超过1:6比例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该岗位笔试环节,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但不计入总成绩。
2.面试。主要考评应聘者的专业素质、潜在能力及岗位的适应性,总分为100分。经核准调整比例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及以上,才可按招聘需求进入考核程序。
(1)教师岗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试讲采用专业课试讲15分钟的方式,重点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特色等方面进行测试、考评,满分为100分,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管理岗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10分钟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辅导员岗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10分钟的方式,主要从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以及对大学生思想教育、服务管理工作的了解程度与掌握水平等方面进行测试、考评。
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应聘者须签名确认,不签名者按缺考处理。面试结束后,当日在北部湾大学官网公布成绩。
3.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有关事项将在北部湾大学官网另行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考核
根据总成绩[教师岗(试讲成绩)、管理岗(结构化面试成绩)、辅导员岗(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考核。如出现自动放弃时,该岗位不递补。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是否符合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要求,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学术水平、专业技能、业务能力、岗位实绩、岗位匹配度及就职意愿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专业技能有要求的岗位可增加技能考核环节。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由北部湾大学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开展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该岗位不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在广西人才网和北部湾大学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非实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八)其他
1.如拟聘人员体检或公示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聘用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2.已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报到时要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材料。不能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的,视为个人主动放弃聘用。
3.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查阅档案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等问题影响聘用的;
(4)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5)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高校教职工的人员;
(6)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等规定,存在师德失范行为且情节较重的人员;
(7)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人员。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7-2808021;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老师,0777-2808891/2808186。
九、成都市实验小学教师招聘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教师资格证;
2. 普通话二级乙等,部分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3. 全日制普通高校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的本科生及以上学历。
说明:40周岁及以下(有特殊专长的优秀教师可以适当放宽优先)
择优要求:
应届毕业生
1. 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及博士生),面试优异;
2. 具有海外名校留学经历,能熟练进行双语(英语或其他语种)教学; 3. 在本专业以外,兴趣广泛、才艺突出;
4. 有其他特长。
(二)专业要求:
(三)应聘方式及校址:
选择心仪校区,扫码投递简历(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2日 18:00)
源雅校区: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2号
尚雅校区:成都市百仁东路百仁巷36号
蕴雅校区:成都市万花二路225号
十、2023年成都空港实验学校教师招聘
(一)岗位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3.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4.具备相应学科对应的相关专业;
小学语文相关专业:师范类语文相关专业、汉语言文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学科教学(语文)
小学英语相关专业:师范类英语相关专业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20日。
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自行下载《成都空港实验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根据自身情况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确定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并发送至电子邮箱:3660838129@qq.com(文件名请备注为学科+姓名+学历+毕业院校)
报名后经初步资格审核通过者,我校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应聘者本人(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方式为相关专业试题和申论,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方式为无学生试讲和现场答辩,考核内容包括仪表风度、教育教学基本功、专业知识、口头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总成绩=笔试x40%+面试x60%,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未达到70分,则不能进入下一轮复试。
(五)聘用形式
此次招聘人员均无事业编制。
(六)联系方式
简历投递邮箱:3660838129qq.com
联系电话:028—60612613(座机)
学校地址:成都市双流区珠江路623号
十一、四川天府新区元音小学教师招聘
(一)招聘岗位
语文、数学、英语、体育、科学、信息技术
(二)招聘条件
优秀应届毕业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1. 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相应学科教学。2.富有教育理想,喜爱孩子,待人友善,善于沟通合作。3. 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教师需达专业8级。4. 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5.校级优秀大学生、学生干部、社团负责人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三)薪资待遇
1.实行全员聘任制,人人平等。
2.因岗设酬,多劳多得,优绩高酬,年薪13-30万。
3.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 享受国家规定的职称评定、晋级增资、评优选先资格。
5.可按相关政策落户天府新区,享受新区的其他相关政策。
6.符合相关条件可享受 “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人才支持政策”。
(四)招聘程序
(1)递交应聘资料
1. 个人简历;
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3. 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
4. 递交方式:按要求将所有资料电子档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5. 应届毕业生暂无学历、学位证书者,需提供有效在校证明文件。
(2)笔试、面试
1. 笔试、面试时间:电话或邮件通知。
2.笔试、面试要求:需带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等原件备审,需交复印件1套。
(3)综合考察
1. 专家面谈。
2. 健康体检。
3. 提交无违法违纪证明。
注:特别优秀者,可直接与校长面谈签约。
(五)联系方式
简历投递邮箱:
tfyyxxzp@vip.163.com,邮件标题以“在职/应届+学历+应聘学科+姓名”格式命名。
点击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MSU5hk5EFt9FPCuIFqgKGQ获取个人简历模板(提取码:wbbf)
十二、吉利学院2024年专任教师招聘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德良好,爱岗敬业;
2.原则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教授以上职称,有高校工作经验者优先,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3.专业及研究方向符合学校需要,在教学和科研上具备发展潜力;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要求
(三)薪酬福利
1.完善的薪酬体系:我们争做数字化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您提供有竞争力的薪资,对于有能力的人才我们毫不吝啬。
(1)知名学者,业界精英,待遇面议;
(2)教授:年税前综合薪酬=(15-18)万元+科研绩效+项目绩效+超额绩效;
(3)副教授/博士:年税前综合薪酬=(12-15)万元+科研绩效+项目绩效+超额绩效;
(4)硕士/讲师:年税前综合薪酬=(8-12)万元+科研绩效+项目绩效+超额绩效;
(5)具有其他专业技术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学校根据需要予以引进,待遇参照副教授或教授标准。
(6)特殊人才给予一定的专项津贴,并提供一定的科研经费。
2.全面的福利保障:带薪寒暑假、七险一金、节日及生日补贴、交通补贴、餐补及其他福利补贴、免费舒适的校车,协助解决子女入托、入学(义务教育阶段)。
3.持续的继续教育:完整的教职工培训体系全力支持您成长及提升,与吉利共同成长,共创未来。
4.广阔的晋升空间:借助国家政策支持和北京大学的战略合作优势,学校具备良好的发展趋势和前景,学校实行“双通道”晋升机制,让您拥有受人尊重的事业和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四)报名方式及应聘流程
1.应聘者须填写《吉利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吉利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模块下载,请勿调整格式),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成果证书、资格证书等各类证书电子档扫描件;
(2)个人简历、身份证扫描件;
(3)请务必在邮件主题及压缩文件名上标识“应聘岗位+姓名+学历+毕业院校+专业+招聘渠道”(面试时需带上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备验证);
2.资格审查;
3.面试、试讲考评;
4.组织评审,确定拟录用人选;
5.体检;
6.签订合同。
(五)联系方式
1.人力资源部招聘邮箱:zhaopin@guc.edu.cn。此邮箱是简历投递唯一渠道,请将最新个人简历、《吉利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及相关应聘资料通过邮件的方式,投递至人力资源部招聘邮箱。资料不全,视为无效简历。
2.联系电话:028-63286177 028-63286199
3.联系人: 梁老师 陈老师
4.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成简大道二段123号吉利学院
5.学校网址:http://www.guc.edu.cn/
6.招聘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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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四川旅游学院2023年11月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报名时已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ZP2023302高水平技能型人才不受此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3年11月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四川旅游学院2023年11月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获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相符。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ZP2023302高水平技能型人才年龄要求放宽,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1月7日(周二)24:00。逾期投递的将不再处理,视为无效投递。
(四)报名程序
(1)报名须知。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向四川旅游学院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旅游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需调整考试日程的,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电子邮箱投递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下载简历模板(见附件2),准确填写简历表(以下简称《简历》)各项内容,并插入个人证件照,以“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的格式命名简历及邮件主题,并在截止日期前投递到邮箱sctursc@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均视为无效投递。
(3)报名反馈。学校将于11月8日(周三)中午12:00前向简历信息完整的报考者发送标题为“简历已收到”的邮件,报考者收件邮箱为简历中所填邮箱。
(4)笔试缴费。学校将于11月9日(周四)在官网通知公告及诚聘英才版块中公布缴费渠道,收到报名反馈的报考者需在11月9日(周四)晚上24:00前根据学校公布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费用为50元。对于按时缴费的报考者,学校将于11月10日(周五)发送标题为“缴费成功”的邮件。
(五)考试
收到报名反馈并按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视为参加招聘的有效报名人员。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第一轮考核和综合性面试。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第一轮考核为笔试或专业能力测试,此轮成绩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的依据。各科考核满分均为100分。第一轮考核形式为笔试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不超过8人的,取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组织笔试、面试的岗位,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2.组织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的岗位,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考试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仅组织面试的岗位,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第一轮考核
1.第一轮考核时间为11月16日(周四),各岗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第一轮考核缺考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者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第一轮考核通知要求的其他材料参加考核。证件或材料不齐者不得参加考核。
3.第一轮考核的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等。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书目。
4.第一轮考核成绩将于第一轮考核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我校官网通知公告及诚聘英才版块中公布,请报考者及时访问网站查看。
(六)面试
1.面试方式。根据各岗位不同要求,分别采取以下面试形式:
(1)试讲+专业答辩。试讲内容另行通知,专业答辩形式为相关专业知识现场答辩。
(2)非结构化面试。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我校根据各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第一轮考核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第一轮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第一轮考核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第一轮考核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我校官网通知公告及诚聘英才版块中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简历》6份(必须为按照本公告要求的模板填写的简历,报考者签字);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以下情况产生的面试空额,四川旅游学院将按第一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面试通知要求的其他材料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我校官网通知公告及诚聘英才版块中公布。
(七)考试总成绩公布
学校将于面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我校官网通知公告及诚聘英才版块中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第一轮考核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十四、四川天府新区第六小学2024年教师招聘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胜任相应学科教学,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考学科一致。
4.具备小学教师相关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甲及以上)。
5.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资格证。
6.英语教师须达到英语专业八级水平。
(二)具体要求
应届毕业生
1.硕士及以上学历。
2.原则上所学专业与所报考学科一致。
3.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资格证。
优先条件:
1.获得国家一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
2.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985、211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福利待遇
1.全员聘任制,待遇优厚,处于省内领先水平。名特优教师薪酬面议。
2.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享受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的专业发展政策支持。
4.根据相关规定,享受落户天府新区、子女入学等政策。
5.特级教师、市级以上骨干教师等优秀拔尖人才,可按相关文件精神申报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人才支持政策”奖励。
(四)报名方式
长按下方二维码,识别后报名应聘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28-62039285
学校地址:成都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志学巷67号
十五、成都高新区芳草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取得符合所报岗位学科、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4.所有招聘岗位普通话要求二甲及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师德失范、从事有偿家教等违纪违规记录的;
(7)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学生;
(8)成都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在职(含试用期内)聘用人员;
(9)有违反其他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情形的。
(二)业务条件
应届毕业生:
(1)2024年8月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在国(境)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
(3)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把简历、10分钟以内微课视频(本人需出镜)及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命名方式统一为“姓名+电话+岗位名称”发送至邮箱195792581@qq.com,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个人自荐材料,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获奖证书)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
咨询电话:
028-85426983,吴老师
028-83387751,牟老师
十六、成都市金沙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储备教师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各类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应聘条件
优秀应届毕业生应为2023年或2024年毕业;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为二级甲等及以上;获得过“优秀大学生”“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者优先。
(三)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条件
(四)招聘流程
1.报名登记
请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报名登记(截止2023年11月15日)。
2. 资格审查
学校对自荐材料进行初审后,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初审合格者。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试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要真实完整,要与资格审查时现场提交的原件及相关纸质印证材料信息吻合。
3.教师考核流程
线上报名--简历筛选--面试--考核(试讲或说课等)--体检--公示--政审--聘用(约定试用期)